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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雪芹在《红楼梦》第五回里设置了一个“薄命司”。按照警幻仙姑的说法,能够进入“薄命司”的女子,都不是庸常之辈。可见,曹雪芹对于“薄命司”里的女子,是博爱的、是悲悯的、是欣赏的、是怜惜的。她们性格各异,处境不同,但是曹雪芹对于她们是一视同仁的。这种境界,恐怕很难有读者能够完全做到,包括我自己。
做到这种境界的确很难,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和偏爱。比如周汝昌,他就很不喜欢林黛玉,觉得林黛玉心胸狭隘,说话尖刻;比如林语堂,他就最不喜欢妙玉,至于原因,对不起,我也不清楚。
做不到也无妨,也没必要。但是我们可以从曹雪芹的这种博爱精神背后得到一种启发:性格只有差异,没有好坏。
比如晴雯和袭人,性格差异很大:晴雯性格如暴炭一般,犀利张扬;袭人温柔和顺,懂得察言观色。不喜欢晴雯的就觉得她情商低,觉得她的悲惨下场是她自己作出来的;不喜欢袭人的就觉得她心机深沉,奴性十足,一心讨好王夫人。但是曹雪芹就是爱晴雯的“心比天高”,爱她的“风流灵巧”,就是觉得她是一个难得的光明磊落,心地淳朴的姑娘。同样,曹雪芹也爱袭人的体贴周到,理解她对贾宝玉的一番苦心,体谅她的处境。
这就是曹雪芹伟大的地方,不带偏见,不把任何一种生存方式定于一尊,不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笔下人物的身上。在曹雪芹看来,晴雯和袭人各有千秋。她们之间,不存在好坏之别,只不过各人性格不同,选择不同而已。尊重每一种性格,是曹雪芹最大的慈悲。
比如林黛玉和薛宝钗。“钗黛之争”自从《红楼梦》问世以来就持续不断。曾经年少轻狂的我也为此和他人争执不已。现在看来,这样的争执实在是没有必要。因为无论是才华横溢的林黛玉,还是随分从时的薛宝钗,都是具有灵心慧性的大家闺秀,都是出类拔萃的女中豪杰。只不过,林黛玉不像薛宝钗那样克己复礼、那样温柔敦厚、那样务实练达,薛宝钗也不像林黛玉那样多愁善感、那样孤高傲世、那样特立独行。
我本人无法认可薛宝钗把金钏的生命物化的态度,但是我也能理解,在当时,她也只能如此才能把金钏自杀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,也觉得她对金钏算是仁至义尽了。
我有时候也觉得林黛玉过于悲观了,但是想到她曾经离丧,想到她已经彻底和原生家庭脱离了关系,想到她的体弱多病,就完全可以体谅她的悲观。
“黛钗合一”是曹雪芹的理想,可是“兼美”只能出现在贾宝玉的梦里,而像薛宝钗和林黛玉那样有偏执,有缺点的人才是有血有肉的,是真实的,是值得曹雪芹去爱的。
人性本来就是多元的,复杂的。有像史湘云那样乐观开朗、不拘小节的人,就有像贾惜春那样天性孤僻、冷若冰霜的人;有像王熙凤那样强势霸道、精明强干的人,就有像贾迎春那样与世无争、温柔淡泊的人;有像贾探春那样才志兼备、犀利敏感的人,就有像香菱那样乐天知足、淡雅如菊的人……这个世界就是因为有形形色色的人,才丰富多彩,才有无数的可能性。
而且,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仅是一面。爽朗的史湘云也会在离开贾府回史家的时候眼泪汪汪;机关算尽的王熙凤也有徒叹奈何,强忍泪水的一面;厚道的李纨也会调侃王熙凤;随和的香菱也会在学诗的时候不顾劝阻,不甘平庸;柔弱的贾迎春也会控诉孙绍祖的荒淫残暴,也不愿意就此认命;目空一切的妙玉也愿意将自己的好茶和红梅分享出去……人性就像是一个黑洞,永远无法穷尽。
曹雪芹悲哀的是“薄命司”里的女子都无法得到善终。他批判的是那个时代对女性的苛刻、对女性的歧视、对女性的不公。他就是要写一部歌颂女性的作品,去为被污名化,被标签化的女性正名。
可惜的是,时至今日,女性还是承受着各种歧视:不愿生孩子的被歧视为没有母性;衣着暴露一点的被歧视为不知检点;女博士被歧视为灭绝师太;女强人被歧视为没有女人味;不会做饭的被歧视为厨房黑洞;爱购物的被歧视为物质女;爱搞笑的被歧视为不懂矜持……甚至被家暴、被性侵的女人都有人用“受害者有罪论”去评价她们。这样的歧视是多么狭隘、多么荒唐、多么残忍!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标准的女人,更不存在完美的女人,每个女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自由,都可以有自己的个性,都不应该承受别人的异样眼光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看不惯的人和事,这是每个人的自由。但是我还是希望这个世界少一点歧视,多一点理解和包容。即使做不到理解,也可以做到不随意评价和干涉。希望“吃人”的网络暴力能够有被肃清的那一天。总而言之,性格只有差异,没有好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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